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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陈德均
办公机构: 奉节
电话: 18223179072
电子邮箱: cdjlawyer@163.com

★ ★从业经历 ★ ★

陈德均,专职律师,中山大学法律本科,民革党员,执业于重庆贞枰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5002201710215639。

热衷法律事业,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拥有深圳市经济特区法律服务工作经历。执业以来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会公益活动,诉讼业务经验丰富,办案认真负责,承办业务包括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知识产权及公司法律顾问等领域,多次荣获律师事务所先进个人,奉节县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特别是承办的彭某放火罪刑事案经撰写成案例后成功入选12348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专注、研究“互联网+法律”创新服务课题,秉着“自律”“诚信”“敬业”的服务精神,依法为社会提供热情、周到、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所获荣誉 ★ ★

2021年2月被评为重庆贞枰律师事务所2020年度先进个人;

2023年3月被奉节县司法局评为2022年度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2024年3月被奉节县司法局评为2023年度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2026年2月被评为重庆贞枰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 ★社会职务 ★ ★

2023年6月入选为重庆市聋哑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人员;

2024年7月担任奉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25年4月被奉节县司法局聘为奉节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2025年4月至2030年3月);

2025年4月被重庆市司法局聘为重庆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 (2025年4月至2030年3月);

2025年12月入选重庆市奉节县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名录库(律师) ;

★ ★社会活动 ★ ★

2023年8月参加重庆市律师协会“千名青年律师领军人才集中培训计划”—2023年高级涉外法律人才专题培训班,表现良好 ;

2026年4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参加“AI赋能·智领未来”重庆青年律师训练营(第四期)学习考核合格 ;

★ ★典型案例★ ★

彭某放火罪刑事案,成功入选12348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 ★成功案例★ ★

··刑事案例(节选)··

1、阳某等人诈骗案, 从轻处罚;

2、姚某等人非法拘禁涉恶案,重罪轻判;

3、敖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拘役;

4、胡某1非法采矿案,证据不足不起诉;

5、赵某等人诈骗案,成功缓刑;

6、胡某2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制造枪支案,成功辩护三年改判二年;

7、田某合同诈骗罪,撤销案件;

8、陈某等人制造毒品案,从轻处罚。

9、何某等人盗窃案,成功缓刑;

10、李某故意杀人案,有期徒刑;

11、贺某故意杀人案,死缓。

12、陈某等人诈骗、敲诈勒索涉恶案,重罪轻判;

13、杨某等人诈骗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重罪轻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00余万元减至10余万元;二审维持;

14、张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成功缓刑;

15、张某等人故意伤害罪,成功争取不起诉;

16、郑某等人容留卖淫案,成功争取不起诉;

17、陈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数额特别巨大),陈德均律师充分运用刑法理论及规定,有理有据的提出“非法吸存罪”与“集资诈骗罪”之间是法条竞合关系,陈某只是为他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在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坚持应当划分主从犯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成功争取到了从轻处罚。

··民商事案例(节选)··

1、陈某与余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支持;

2、邱某、陈某与杨某、杨某等追偿权纠纷案,判决支持;

3、杨某与彭某烟花爆竹门市部与利川市某花炮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支持,二审维持原判;

4、向某与重庆某装饰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仲裁、一审支持、二审维持;

5、柴某、杨某、胡某、严某、曹某、王某与奉节县某电站、杨某、冯某、杨某、杨某、杨某、潘某合伙纠纷案,判决驳回柴某等人的诉讼请求;

6、杜某与刘某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案,一审判决支持、二审维持;

7、李某与祝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判决支持;

8、田某与唐某、孙某等人财产损害赔偿,二审发回重新并判决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

9、刘某与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判决支持;

10、刘某与姜某执行异议案,判决驳回姜某的诉讼请求;

11、詹某与中某建设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判决支持;

12、朱某与朱某抚养费纠纷案,判决支持;

13、来某1与刘某、来某2共有纠纷案,判决支持;

14、李某与惠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二审减少损失30万元;

15、杨某与杨某安民间委托理财合同(股票、期货类)纠纷案,判决支持;

16、东莞市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某不当得利纠纷案,判决支持;

17、重庆某公司、陇南某公司、袁某、张某、袁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驳回违约金,二审改判支持违约金【本案系合同当事人恶意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损失的典型案例,即合同签订合同后一方故意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对违约金金额及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约定),又与案外人签订合同导致案涉合同无法履行,构成根本违约。人民法院应当发挥违约金的惩罚性功能,判决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和间接损失】。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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