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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北碚区法院集中管辖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第一审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05 12:15v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北碚区法院集中管辖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第一审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公告


为更好服务保障美丽重庆建设,现就调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生态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集中管辖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6月5日起,确定管辖的地点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沙坪坝区、北碚区、合川区、长寿区、铜梁区、潼南区、大足区、璧山区的,依法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生态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行政(包括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统一由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受理;

二、2026年6月5日前,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含原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或执结)的第一审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由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或执行)。已经收取立案材料尚未立案的,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收件法院将立案材料移交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为重庆市北碚区正义路1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6年6月5日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