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重庆贞枰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重庆市奉节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彭某涉嫌放火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发布时间: 2022-10-11 12:13v
【案情简介】

彭某(女,27岁,初中文化,无业),在2019年9月25日晚上与其丈夫发生家庭矛盾后离家,次日早上返回家中。随后,彭某在主卧内用火柴和蜡烛将其离世不久的儿子生前照片置于金属盆内焚烧,因燃烧的蜡烛和火盆位于泡沫堆等易燃物旁,火苗引燃旁边物品,慌乱的彭某拿起一件衣服欲盖住火焰,但衣服也被引燃。见状,惊慌的彭某仓皇离家,火势迅速漫延。最终,这场火灾造成彭某家主卧内物品被烧毁,其他房间被烟熏烤。同时,彭某家四周邻居均产生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

2019年9月27日,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对彭某实施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被取保候审。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理查明后,检察机关以彭某涉嫌放火罪向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被告人彭某未委托辩护人,2021年1月6日,法院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向重庆市奉节县法律援助中心送达《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后,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立即指派重庆贞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德均、陈虹宇共同承办该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查阅案卷材料,依法会见受援人。经了解:彭某系再婚。案发前,因与前夫所生儿子不幸离世,再加上与丈夫发生家庭矛盾,心情悲痛、情绪失控的彭某在焚烧儿子生前照片时不慎引发火灾。到案后,彭某如实供述案发经过,但对罪名不认可,抵触情绪较大。

承办律师向彭某释明放火罪构成要件、法律后果等知识,告知其自愿认罪认罚的规定,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抵触情绪。最终,彭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与此同时,承办律师积极与彭某家人、涉案邻居进行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最后取得邻居谅解,完成受损财物的经济赔偿。

庭审中,承办律师结合证据材料陈述了辩护意见:

(一)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证据收集,并深刻反省,积极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建议依法从宽处理。

(二)案发前,儿子的不幸离世使彭某精神备受打击,心情悲痛中,临时起意燃烧儿子生前照片,见旁边物品被引燃,彭某还积极采取了用衣服盖火的灭火举动,其主观恶意小。彭某的行为虽给邻居造成了一定的财物损失,但未造成恶劣的社会危害。

(三)彭某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四)彭某有悔罪表现,积极对受害邻居进行经济赔偿,并已取得邻居谅解。

承办律师建议法庭考虑到彭某的特殊家境及失子之痛的不幸遭遇,对其从轻从宽处罚,并提出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经审理后,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及量刑建议,作出判决:彭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受援人表示服从判决。

【案件点评】

本案中,受援人再婚后因亲生儿子不幸离世,心情悲痛,又遇上家庭矛盾,在焚烧儿子生前照片时,因精神恍惚引发火灾。备受打击的受援人情绪激动,悲观厌世。法律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尽职尽责办案,同时对受援人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抵触情绪,使其重振生活的信心,积极赔偿邻居的损失,并取得谅解。法律援助律师充分利用专业法律知识、刑事办案经验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与受援人进行有效沟通。并结合案情,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法律援助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刑事辩护案件中的积极作用。



来源:12348中国法网